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个人经常项目结汇和购汇业务的审核原则

境内个人外购外汇有何规定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规定,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额度有效期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年度总额不得跨公历年度使用,对于上一年度未使用或未用完的额度不得转入下一年度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当年度累计结售汇交易金额超过等值5万美元额度时,也不可在电子渠道办理结售汇业务(在网银渠道结售汇时,网银页面会显示出客户本年度剩余购汇/结汇金额,单笔结售汇的限额不能超出本年度剩余的购汇/结汇金额)。

以下情况不占用额度:

①持借记卡在境外取现不占用客户在境内的个人购汇的额度;

②在柜台购汇还信用卡款,不占用个人年度总额等值5万美元的额度;

③通过外币代兑点发生的结售汇;

④通过银行柜台尾零结汇、转利息结汇等小于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的结汇;

⑤外币卡境外消费结汇;

⑥境外卡通过自助银行设备提取人民币现钞;

⑦境内卡境外使用购汇还款。

应答时间:2020-12-0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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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常项目结汇和购汇业务的审核原则

个人经常项目结汇和购汇业务的审核原则如下: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个人在境内及跨境外汇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外汇业务。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款机构及外币兑换机构(含代兑点)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三,银行应通过外汇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将办理个人业务的相关材料至少保存5年备查。

四,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

五,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六,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照第三章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从事货物进出口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其贸易外汇资金的收支按照机构的外汇收支进行管理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凭有关单证办理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七,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上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

八,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项下合法人民币收入,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购汇及汇出。

九,境外个人未使用的境外汇入外汇,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原路汇回。

十,境外个人将原兑换未使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币现钞时,小额兑换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或外币兑换机构办理;超过规定金额的可以凭原兑换水单在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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