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问题
春节将至,国务院总理1月8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坚决有力一抓到底;会议还部署了春节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
一、节前清理拖欠账款
会议指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关系市场经济秩序、营商环境优化和市场预期,事关政府公信力。同时,拖欠账款在相当程度上也影响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发放,既要加大春节前的集中清欠力度,也要建立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
一年来,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清欠工作。全国共梳理出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逾期欠款8900多亿元,截至2019年底约75%已得到清偿,超过原定当年清偿一半以上的目标。必须进一步压实责任,一抓到底,确保2020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存在分歧的也要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
二、建立防欠长效机制
会议确定,一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剩余的无分歧欠款分类、逐项制定清偿计划,新发现的瞒报、漏报等欠款纳入台账一并办理,对欠款额度较大的拖欠主体要挂牌督办。省级政府对本地区清欠工作负总责,对无法完成清欠任务的市县要统筹制定解决方案。大型国有企业要对下辖企业统筹采取措施,确保完成清欠任务。
二是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清欠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协调联动机制。以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为重点,清欠资金优先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今后各类项目建设都要留足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金并按合同及时发放,尤其是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条例》明确了用人单位、地方政府和部门三方的责任:用人单位要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地方政府应负属地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辖区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部门负监管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发改、财政、公安等部门依职责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责。
三是强化约束惩戒。对零清偿、进度慢的要通报和处罚。对瞒报漏报、恶意拖欠等要加大查处问责力度,情节恶劣的要公开曝光。对未完成清欠的地方,要对省级政府相关部门、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降低公务出行标准、严控津补贴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
四是督促国有企业强化及时还款约束,防止霸王条款、打白条等行为,将应付账款控制和清欠纳入内部考核。未经被拖欠单位同意,不得以商业汇票等非货币资金形式支付拖欠账款,变相延长拖欠时间。
五是出台实施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法规。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加大保函替代施工单位保证金推广力度。各级政府要真正过紧日子,勤俭节约,量入为出。对政府投资项目,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审批,查处无预算上项目、未批先建、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等违规行为。
过程结算
施工过程结算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承包双方依据施工合同,对约定结算周期(时间或进度节点)内完成的工程内容(包括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索赔等)开展工程价款计算、调整、确认及支付等的活动。
三、、加大保函替代保证金力度
工程担保保函能够释放数以千亿计的现金保证金,为建筑企业经营发展提供相当动力。提升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也是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同样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都可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其中,推行工程保证保险不但可以依托保险行业的风险管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责任风险,而且其保险费用与现金保证金、担保保函相比具有明显优势,更重要的是不占用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可以大大降低建筑业企业的资金成本,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拖欠农民工工资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拖欠农民工工资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对此包括农民工劳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转包工程没有“转包”相关责任;转包工程承包商信用缺失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农民工劳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绝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农民工使用台帐,没有保存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资料,对使用农民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管理不规范;大部分企业没有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农民工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工程转包、分包后,一些施工作业队,因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基本上都没有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方式和支付的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具体、不详细。
(二)转包工程没有“转包”相关责任
施工企业对分包方劳动用工情况缺乏管理和监督,农民工工资没有纳入劳务分包合同条款,对施工作业队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缺乏监督。
(三)转包工程承包商信用缺失
有的承包商恶意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些承包商居无定所,频频更换电话,甚至有的卷款逃匿,致使农民工无法讨要工资;还有的承包商将施工单位拨付农民工的工资截留作为工程款项或周转金,致使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到位。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会怎样?(一)拖欠农民工工资会判刑吗?
其实,一般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是不会被判刑的。这属于劳动纠纷,最多也就是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但要是有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那么就会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时就需要根据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
(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
对于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上文的具体介绍,我们可以知道,一般情况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的行为是不会受到刑事处罚的,但要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那么就可能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时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是合法,有效的途径。
投诉的法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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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约翰拉贝,拯救二十五万中国人的德国人,虽非同族人,却有同族情。
听说拉贝最后被日军逼的没办法断粮了,然后他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分发给20多万中国人
应该重拍拉贝日记,中国人永远不会忘记对我们有恩的人。
向拉贝致敬,中国人民永远不会忘记您的大恩大德!有求必应
当初辛特拉也帮助过那么多犹太人,晚年是平困潦倒。拉贝晚年过的却很幸福,还有可怜的南斯拉夫人差点被当年救助的小女孩好个炸
我们要致敬拉贝先生,谢谢拉贝先生拯救了我们的同胞
日文以前还说我们为什么那么痛恨他们,就抓着他们的那一点历史,我很想说那是哪一年历史啊,明明这么多历史,你们这么狠心,还造
拉贝先生也是他让我们对德国这个国家还是很有好感的
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这段话永不过时
因为拉贝先生,让纳粹万字旗看起来都不是那么扎眼。
拉贝家人,如果来中国,就是要骨髓,也会给他,因为拉贝家族………对25万中国人,有救命之恩!!!!
中华民族的恩人有三位:约翰拉贝先生、白求恩大夫,再就是已来到中国的埃文凯尔